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有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有( )。
A.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
B.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C.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
D.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E.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参考答案】A,B,E
【参考解析】投标的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