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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层设置数量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6-11 08:39:19  浏览次数:

避难层设置数量

避难层的设置,保证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45m.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根据目前国内主战举高消防车一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定从首层到第-个避难层之间的 高度不应大于50m,以便火灾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云梯车救援下来。根据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情况,结合各种机电设备及管道等的布置和使用管理要求,将两个避 难层之间的高度确定为不大于50m较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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