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过程控制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7-08 浏览次数:
工程勘察过程控制
(1)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工程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对于满足条件的,签发工程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工程勘察单位一起到现场进行核查。当工程监理单位与勘察单位对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认识不一致时,工程监理单位应提出书面意见供工程勘察单位参考,必要时可建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并及时报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时,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容是否准确、齐全;
2)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操作工艺、现场记录和勘探测成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是否得当;
5)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是否全面;
6)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是否准确、完整;
7)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是否准确、完整;
8)勘察单位操作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9)勘察单位内业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