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特点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7-04 浏览次数: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特点
(1)特点:在项目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将相应的监理职责和权力交给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发布指令指挥下级。
(2)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3)优点: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可以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4)缺点:由于下级人员受多头指挥,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会使下级在监理工作中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