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控制要点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12-28 浏览次数: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控制要点
(1)受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必须是在施工单位编审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发回施工单位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的特点、难点及施工条件,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措施切实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先进、适用、成熟。
(3)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特别是要求发回修改的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应将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报送建设单位。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实施,不得擅自任意改动。若需进行实质性的调整、补充或变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如果施工单位擅自改动,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按程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