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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1. 根据《建筑法》和《工伤保条例》,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鼓励性保险

  B.工伤保险是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特殊群体的保险

  C.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按时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D.工伤保险是面向施工企业全体职工的保险

  【答案】D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检验的说法正确是()A.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

  B.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应推定标的物完全合格

  C.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可以在任何时间向出卖人提出

  D.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立即检验

  【答案】A

  【解析】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通知出卖人的时限不受上述检验期间、合理通知时间的限制。选项B错误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选项B错误


  3.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B.小额诉讼程序是普通程序的一种

  C.额诉程序适用于标的额为全国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案件

  D.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C路利人

  【答案】A

  【解析】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一种,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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