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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防办事直通车:http://lns.ln119.gov.cn/xiaofang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5-09-22 10:47:56  浏览次数:

辽宁消防办事直通车:http://lns.ln119.gov.cn/xiaofang

辽宁省消防总队主办,是辽宁省消防备案、消防资质审批、消防检查、消防资讯等唯一官方网站。

一、申报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应当按照窗口业务服务指南中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补齐补正。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方可视为正式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申请人申办事项应递交的文件、资料等,一律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窗口,并领取回执。各类申报表格和《服务指南》可在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湛江消防信息网下载。
三、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或代理人申办事项,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申请人应提交标准纸型打印的纸质文件、资料(申请表格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窗口领取);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产品合格证、发票等附件应粘贴在标准纸型上。申报材料中相关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单位红章。
五、已受理的申办事项,申请人应持受理回执到业务受理窗口查询、领取办理结果。
六、申请人在申办中的不明事项,可自行查阅《窗口业务服务指南》或向窗口工作人员口头或电话咨询。
七、申请人若对不予受理、退件、办理结果等持有异议,可按法定程序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申请人如对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服务态度有意见,或认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九、业务受理窗口工作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 工作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电话:024-8693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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