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保局网站:http://sthjj.hengyang.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
衡阳市环保局
衡阳市环保局网站:http://sthjj.hengyang.gov.cn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001电话:0734-2892828传真:0734-2892800
邮箱:hyhbj2892828@126.com
衡阳市环保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水、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