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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学习的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5-08-0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监理会员单位、各监理培训单位、石家庄亿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2013年3月20日颁发的《关于开展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5月1日起,在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网站(http://www.carec.org.cn/)监理委员会网页上,开展2013年至2015年度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此阶段培训采取网络教学、集中辅导考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教学开通时间

    从2013年5月1日起,继续教育教学内容课件放在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网站(http://www.carec.org.cn/)监理委员会网页上,学员在网上报名、交费后,可以进行网上学习。

    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一)2010年后取得的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和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根据证书签发时间三年内,报名参加铁路监理工程师网络学习和集中辅导考试,考试合格,评审通过后,由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发文公告之日起继续有效三年。

    (二)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间取得的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和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铁路监理工程师,其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保留至2013年10月31日。6月30日之前由所在监理公司汇总,报名参加铁路监理工程师网络学习和其后的集中辅导考试,考试合格,评审通过后,由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发文公告之日起继续有效三年。

    (三)未参加2008年铁路监理工程师复查的监理人员,可向本人所在监理公司提出要求,并提交《铁路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铁路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由该监理公司汇总后向监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见表一)。经监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可报名参加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和其后的集中辅导考试,考试合格,评审通过后,由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发文公告之日起继续有效三年。此项工作的申请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

    (四)2012年12月31日前应参加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须向本人所在监理公司提出要求,由该监理公司汇总后向监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见表二),经监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可报名参加网络学习和其后集中辅导考试,考试合格,评审通过后,由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发文公告之日起继续有效三年。此项工作的申请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

    三、集中辅导考试时间

    学员在网上交费(500元/人)完成网络学习32学时后,可以报名参加集中辅导考试。经监理委员会(培训单位)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参加辅导考试人员名单。

    四、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用户使用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

    为了使各监理会员单位负责监理人员培训的相关人员掌握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教学和集中辅导考试的报名、交费、网络学习管理、集中辅导考试报名等环节的操作方法。监理委员会拟定于4月23日上午9点(8:30报到)在北京天佑大厦举办培训班(1天),请石家庄亿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家讲课和示范操作。请各监理会员单位和培训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请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监理委员会邮箱(jxjlwyh@163.com)。

    培训班地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北京天佑大厦。总台电话:010-63968855,010-51829000。

    北京站乘地铁到军事博物馆下车,西南口出站,换乘公交车65路到会城门站(天佑大厦)下车。北京西站乘公交车65路到会城门站(天佑大厦)下车。

    监理委员会培训部联系人:王占英,电话:市电010—51841377  路电021—41377   手机15269230608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   

tags: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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