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动态网校名师网校课程网校帮助学员心声课件更新免费试听招生方案快速选课  

房地产估价师报考专业有什么要求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房地产估价师报考专业有什么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二、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内容

  【北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天津】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河北】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山西】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辽宁】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吉林】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上海】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新疆】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江苏】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安徽】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福建】经济、建筑、规划、管理等学科;

  【江西】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山东】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河南】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内蒙古】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屋建筑管理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基本建设或建筑经济、财务、会计、统计、预算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咨询、服务、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纠纷仲裁,房地产金融信贷,房地产税收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价格管理,工程概预算等,下同)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湖北】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广东】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广西】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学科;

  【海南】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重庆】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贵州】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云南】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管理等;

  【陕西】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工作经历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开始计算;

  【甘肃】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青海】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宁夏】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tags:房地产估价师报考专业有什么要求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教育 | 客服QQ | 网站导航 | 百度地图

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建工网

豫ICP备14002508号-2 | 内容勘误邮箱:jsgc1618#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