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
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1.关于仲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B. 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仲裁程序延期进行
C. 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D.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口头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 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答案】 A,C,E
【解析】
选项A,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选项B,被申请人未提交 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选项CE,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 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 应当继续审理。
选项D,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 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下列情形中,应当中止民事诉讼程序的有(
A. 原告 亡,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B.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C. 一方当事人 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D.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 亡的
E. 被告 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答案】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