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登记管理系统:http://203.207.195.69第2页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
七、材料上报(仅由单位管理员操作)
单位管理员在对个人申报材料出具了单位意见并确认无误后,应上报至初审机构,具体操作为:
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点击“上报/退回”菜单,点“查询”按钮(若要精确查找可选择相应条件),显示对应人员列表,如果没有填写单位审查意见,则不会显示该人员列表,在需要上报的人员列表前打勾,也可点击“全选”按钮,使其全部打勾,点击“上报”按钮,确认无误后,点“确定”按钮,便可完成上报操作,上报成功后,“上报初审机构状态”栏显示“已上报”三个字。申请数据上报时,申请人本年度提出的登记事项将全部同时报送到初审机构。
八、上报后被退回电子材料
电子文件上报后,若被初审机构退回,修改、补充电子数据的具体操作如下:
1、查看被退回的数据
被退回的信息显示为绿色。
材料退回后个人用户和单位管理员用户都可以查看到退回理由。如:要查看“变更单位”的退回理由,个人用户查看方法是: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在左边的树状菜单处找到“变更单位”的相关年份项,点击该项下的基本信息菜单,在展开的信息浏览页面的“返回”按钮的上方便可看到退回理由。单位管理员用户查看方法是: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在“人员信息”处找到退回材料的人员项,点击进入该人员详细信息页面,再在左边的树状菜单处找到“变更单位”的相关年份项,点击该项下的基本信息菜单,在展开的信息浏览页面的“返回”按钮的上方便可看到退回理由。
2、修改、补充电子信息
单位管理员删除该被退回电子文件中的原单位审查意见后,个人用户才能修改、补充原来填写的信息。个人用户完成修改并保存,单位管理员必须再次填写新的单位审查意见、打印后,再上报至初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