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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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