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7-07-31 浏览次数:
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