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动态网校名师网校课程网校帮助学员心声课件更新免费试听招生方案快速选课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一般要求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6-11-12   浏览次数: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一般要求

1、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工程施工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4、工程施工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对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tags: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一般要求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教育 | 客服QQ | 网站导航 | 百度地图

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建工网

豫ICP备14002508号-2 | 内容勘误邮箱:jsgc1618#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