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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设置规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9-11   浏览次数: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设置规定

      1.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2.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4.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5.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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