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镇江一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2017镇江一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
江苏镇江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
凡新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人员,须在6月27日-28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7月2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报名有效。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及工作年限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内容一致)。
2.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