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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7-04   浏览次数:




2021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9:00—7月18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1年7月8日9:00—7月19日17:00。

(三)注册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7月15日9:00—7月19日17:00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7月8日9:00—7月20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9月6日9:00—9月12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一级建造师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此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省直、武汉、宜昌、襄阳、荆州、荆门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报考“增报专业” 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验。

现场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照片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现场核查范围及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核查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报考级别

审核点

核查及资格审核部门

考全科

增报专业

省直审核点

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咨询电话:027123330)。

市州审核点

当地住建管理部门(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免2科

省直审核点

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咨询电话:027123330

市州审核点

当地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表)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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