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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保局网站:http://meeb.sz.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3-03   浏览次数:




深圳环保局

深圳环保局网站:http://meeb.sz.gov.cn

深圳环保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联系、投诉电话:12369 ;电话 0755-23610119

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信访投诉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邮编:518040

深圳市环保局联系方式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本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本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市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本市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排污口设置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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