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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环保局网站:http://sthjj.jcgov.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




晋城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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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6—2028137

传真号码:0356—2028137

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1889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48000

电子邮箱:jcshjxxzx@163.com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拟定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流域水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容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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