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129号(邮政编码014010);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2-6978797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 实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旗县区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制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市四区、稀土高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上级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承担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贯彻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