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保局网站:http://zsepb.zs.gov.cn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
中山市环保局
中山市环保局网站:http://zsepb.zs.gov.cn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2-27楼
邮政编码:528403
公开(监督)电话:0760-88222880,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zshbjgdw@126.com
传真:0760-88303143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镇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