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流程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5-04-24 浏览次数: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流程
事项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法定依据: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47号)
2、《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 [2006]28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注册费:50 元/人.证(计办价格[2000]299号、计办价格[2000]839号)
印章费:按成本价加10%的差率自定(计办价格[2000]299号、计办价格[2000]839号)
申报条件: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
1、申报注册业务时,应通过注册系统将申报注册数据上报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齐全;
2、非本人来我厅窗口办理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及变更的,办事人员需提交企业“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注册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印章。
3、社保缴纳单位如为聘用单位分支机构,申报注册时需同时提交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一)初始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初始注册申请表(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身份证件复印件(皆须交验原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皆须交验原件);
4、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1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一张;
6、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核查情况登记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变更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调出外省一式三份)
1、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生成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须交验原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皆须交验原件);
4、申请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须交验原件);
5、申请单位名称更名的需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工商核准通知书或内资情况登记表;
6、申请其他变更的,如姓名变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变更,身份证与原申报注册流程所用身份证属正常升位者,须提交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非正常升位或变更,则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的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变更注册专业的无须提交执业印章);
8、1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一张;
9、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核查情况登记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 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10、变更到外省须提供变更汇总表及汇总表电子文档(汇总表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 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三)延续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延续注册申请表(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皆须交验原件);
3、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须交验原件);
4、注册证书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5、1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一张;
6、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核查情况登记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 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备注:注册有效期不足一个月将无法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建议延续注册在注册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报延续注册。
(四)注销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注销注册申请表(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申请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证明注销原因的有效文件(须交验原件)。
(五)遗失破损补办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1、遗失补办注册申请表(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遗失补办人员,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折遗失声明原件(报纸刊登遗失声明范本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4、污损、损坏更换人员,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5、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 登陆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网站(网址: http://zczx.fjjs.gov.cn) ,点击“网上申报注册”, 通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文档;
2、聘用单位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和对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再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法定期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受理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理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楼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夏季:上午:8:00 - 12:00 下午 15:00 - 18:00 】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0591-87674698
监督电话:0591-87617396,0591-87614009
受理形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