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黑龙江“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和延期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
关于 黑龙江“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和延期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相关条款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组织开展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网上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期前需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为常年开放式在线网络远程教学。
二、新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12个月内系统禁止登陆在线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截止前24个月内,可以自由选择时间登陆“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学时可以累积,学满24学时即可。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超期未在有效期内的,证书自动失效,如有需要,可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意见》(黑建安[2016]7号)有关规定重新申报考核。
四、“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行政许可要件不变,具体遵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意见》(黑建安[2016]7号)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继续教育的“安管人员”凭证书号和身份证号,依据网上学习编号及密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edu.hljjs.gov.cn)进行学习,学满规定24学时即可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继续教育记录自动保存并可在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进行查询。
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