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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台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8台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工处、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建建〔2013〕134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8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有效期满的建筑工程专业(包括增项建筑工程专业,下同)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2.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到今年将满三年而未申请注册的人员;
 
3.注销注册后到今年将满三年,又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专业及内容
   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建筑工程专业(主项及增项)。
 
培训内容:建设工程管理理论及前沿技术、管理学原理及应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项目融资模式介绍、施工成本控制与风险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新技术与新工法应用、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二级建造师诚信体系和职业道德、建筑工程管理发展趋势及建筑工程新法规、规范、标准。
 
三、报名方法及有关事项
   1.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统一负责全市继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续教育报名工作,请学员登录到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临时报名网址:http://jspx.xinworks.net/bm(推荐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8日下午5点止
 
现场确认:请学员下载附件1填写盖章后到市建设局613审核确认
 
缴费地址:市建设局615
 
审核确认、缴费时间:4月9日---4月10日
 
  2.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应先参加主项专业的继续教育,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报名增项专业的继续教育。
   3.参训人员接到培训通知后,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学习资料,按时到指定培训地点报到,根据教学计划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4、请二级注册建造师按时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否则将视为不参加继续教育,无法继续注册,今后将不另行安排继续教育培训。
 
 
四、培训学时及相关情况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必修课6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方式进行,选修课可采用实务操作、考察交流、网络教育及自学等方式进行,并适时组织专题讲座及现场答疑。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主项专业按上述学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还应当参加该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培训时间:因办班规模省厅有相关规定,各地区人数差异等原因,具体培训时间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
 
     主项收费标准为1200元/人
 
     增项收费标准为700元/人
 
六、工作要求
   1.请广大企业认真进行报名工作,以免因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完成继续教育工作,报名后及时关注市局网站建设培训相关通知,后续培训、考核通知都将通过该平台发布。
 
   2.各组织单位、建筑企业要从建设人才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有序、按时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认真学习,培训期间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予以通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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