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动态网校名师网校课程网校帮助学员心声课件更新免费试听招生方案快速选课  

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3-08-06   浏览次数:




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1.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B.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的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标准是相同的

C.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和诉讼标的金额等确定

【答案】D

【解析】A错,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B错,在实践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往往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但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的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标准不尽相同。

C错,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和诉讼标的金额等来确定级别管辖。

2.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下列重大事故隐患中,应当判定为施工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

A.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B.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C.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D.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答案】C

【解析】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1)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tags:关于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说法   正确的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教育 | 客服QQ | 网站导航 | 百度地图

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建工网

豫ICP备14002508号-2 | 内容勘误邮箱:jsgc1618#126.com(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