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的施工缝留置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
混凝土的施工缝留置
(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
(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高超过1m),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0~20mm。
(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围内。
(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6)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方位内
(7)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刷一层水泥浆(可掺适量界面剂)或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