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一、施工合同谈判
重点解决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问题、订立合同的方式问题、缔约过失责任问题、格式条款问题、缔约过失责任问题、免责问题、合同无效问题、合同效力待定问题、合同条款规定不明应遵循的原则问题、合同风险处理问题、违约责任处理问题。
二、施工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审查的内容:
1.保持待签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尽量采用当地行政部门制定的通用合同示范文本。
3.审核合同主体。审查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审查承包方的施工资质。
三、合同缺陷的处理原则
1.补充协议。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质量要求不明确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合同的履行
(1)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条件下的合同履行
(1)执行政府定价的,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
(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履行。
(3)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履行。
5.履行期限不明确条件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一般应参照工期定额、工程实际情况和相类似工程项目案例进行确定。要确定合理的履行期限,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