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
1.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4.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参加分包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检验,并汇总有关资料。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应由总承包单位报验。当安装单位或安装、调试单位不是一个总承包单位时,可以分别或共同提出报验,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二、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规定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主控项目:管道的焊接材质、压力试验、风管系统测定、电梯的安全保护及试运行等。
(2)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规定的要求也是应该达到的,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验员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为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评定结论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分部工程和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盖公章及签字人为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査记录表中的资料名称和份数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检查意见和检查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结论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为“不合格”时的处理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应通过对工序质量的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
2.对于难于返工又难以确定的质量部位,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其结论可以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应判定为验收通过。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可判定为验收通过。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判定为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