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使用的一般要求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投稿人: 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流动式起重机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超起工况作业时,应满足超起系统改变工作半径(伸缩、旋转)必备的场地和空间需要。
2)吊臂与设备外部附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起重机、设备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起重机提升的最小高度应使设备底部与基础或地脚螺栓顶部至少保持200mm的安全距离。
5)两台起重机作主吊吊装时,吊重应分配合理,单台起重机的载荷不宜超过其额定载荷的80%,必要时应采取平衡措施。如:应限定起升速度及旋转速度。